什么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?

2019-12-27

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(简称“撤三”)。申请人收到撤三通知后需提供近三年对于该商标的使用的证明材料,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效的撤销其注册证商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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